山东:高考"光影"作文平均42分 理解偏差成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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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0年山东省高考阅卷已进入第五天。在山东大学软件园校区语文科阅卷现场,经过连续四天各题组的平均分公示,记者了解到,据对目前已批卷分数的统计,高考作文平均分接近42分,与去年基本持平,考生对作文材料理解的偏差成为导致失分的首要原因。综合满分为114分的第二卷,考生平均分维持在75分左右,因此平均总分超过100并非难事。
偏题作文难过平均分
“只要考生观点涉及到‘光明与阴影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性’就不算偏题,作文是否偏题是评定二三档作文的主要标准之一,41、42分成了这两档作文的过度分。 ”作文阅卷老师李老师告诉记者,在其批阅的2000多份试卷中,很多考生由于对“光明与阴影”的理解存在偏差,造成得分聚集在40分左右的分数段上,“这种偏差成为作文失分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两种普遍情况:一种是直接把事物的两面性看成了两个事物,一种就是观点正确,但论据、例证跟这一观点无关。”在李老师的阅卷记忆中,一名考生的作文中举出了这样的例子:一名画家要画上帝和撒旦,他选择了同一个模特,让他置身两种不同的环境,从而完成了一个人的两种极端写照,“文章的观点不错,追求光明,但例证根本不是讲光明与阴影的相互关系,这样的作文拿到42、43分已经不少了。 ”
根据连续四天的得分公示,高考作文的平均分接近42分,偏题程度不是很大的作文往往都卡在这一分数上下,维持在二三档作文的过度分上。 “大部分的考生能够提出正确的观点,但却没有充实的内容,甚至有些考生言之无物、词不达意,一篇文章写下来前言不搭后语,没有逻辑性,但还偏要往观点上凑。”一名阅卷老师表示,这些都成为影响作文得高分的原因,她还指出一名考生在作文中反复提到“反非正,正非反”之类的“绕口令”,不讲光明与阴影,完全离题,最后只得到了28分的成绩,成为为数甚少的第四档作文。
二选一阅读选谁也不亏
今年语文主观题部分的第六大题是一道二选一的阅读题,分值为18分,第一篇选自课文《骆驼祥子》,第二篇选自《普利策新闻奖名篇快读》。记者从考生及阅卷老师双方了解到,第一篇阅读题由于出自课本课文,选做的同学相对较多,但一名阅卷老师表示,此前阅卷组确实低估了选做第二篇的人数,在正式阅卷的第三天便临时调派两组原批第一篇的阅卷老师改批第二篇。 “虽然第一篇阅读出自课文,同学们更熟悉,但四天的阅卷下来,两道题的平均分均在9—10分之间,选做熟悉的题目的考生的得分并没显出优势,每道题都有容易失分的小题,也有得分容易的小题。 ”一名知识题阅卷老师说,以22题为例,满分6分,只说出文中的主人公是不行的,必须结合文本说明理由,不少考生只说出一两点,能拿到一半分的考生也是少数。第二篇中类似的情况也有出现,19题要求说明新闻报道顺序写作、突出时间的好处,大部分考生得分只在1、2分之间,往往答出了“紧迫性”、“现场性”,却答不出“结构上的条缕清晰”。 “这与考生们分析课文基本功不足还是有关的。 ” 记者 卢刚
平均分不难超100分
四天下来,语文学科第二卷主观题部分各大题的平均分也大致出炉:除去第七题作文题接近42分、第六题选做阅读题在9—10分之间,第四题和第五题的平均得分分别为16分和7分左右。
在阅卷老师看来,相对于分别是24分和12分的题目总分,第四题和第五题的平均分都 “较为正常”。 “第五题的第一道小题,是根据一段介绍菊花的材料写一段以 ‘菊花’开头的文字,共4分。题目中要求不超过50字,但不少考生明显超字数了,批卷要求超两个字扣一分,由于粗心,考生在这一题上失分比较冤枉,如果超出太多,恐怕4分就要扣光了。 ”一名阅卷老师表示,同样的失误还出现在下一题的仿写句子中,“题目要求语意连贯,句式一致,有些考生连比喻都不恰当,结果平白丢了两三分,如果不粗心都是可以避免的。 ”
根据语文第二卷各大题出炉的平均分,可以估算出满分114分的第二卷考生平均得分在75分左右。一名阅卷老师表示,今年语文题难度与往年相仿,照平时考试的经验,第一卷的客观题平均错2—4个属于正常,以此累加,语文平均分超过一百并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