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0年高考宣传:2010年新课改高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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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高考是我省自2007年起在普通高中实施课程改革后的第一届高考,其高考改革方案,招生政策规定均已公布,考生适应性训练考试也基本完成。改革要点如下:
1、考试范围适当增加选考内容。2010年高考试卷结构将作相应调整:试卷分卷Ⅰ、卷Ⅱ两部分。卷Ⅰ是选择题,为必考题(语文学科含选考题);卷Ⅱ是非选择题,含必考题和选考题。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朝语文8个学科设有选考题,外语、思想政治、汉语文和蒙语文不设选考题。我省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艺体文科)考生均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含艺体理科)考生均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汉语文、朝(蒙)语文仅由使用本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参加考试。“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二科满分各为300分,其中,文科综合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外语(英、俄、日)科目150分,其中听力考试部分30分。高考总分为750分。
2、试卷长度增加,答卷时间珍贵。设有选考试题,试卷长度增加,提醒考生特别注意:一要务必熟练掌握新试卷的整体结构、基本题型、答题方法;二要作答选考题前,必先研读选考题部分前面黑体字说明,必在选定所答选考题后先涂题号再答题,在选定所答选考题后不再阅读其它选考题,多选全答劳而无功,绝不浪费答卷时间。
3、高校招生录取与学业水平考试适当挂钩。应届生(不含往届生及其他考生),报考本科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含二批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录取院校,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包括考查成绩)要达到10个C级及以上。未达到10个C级及以上等级的,仅能填报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院校(不包括报考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及体育、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4、高校招生录取对应届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与普通高中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模式。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纳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实行自主招生的重点高校可在高校自主考试基础上,自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实行单独招生录取试点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可自行规定应届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报考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不做要求,录取时只据高考成绩。
5、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应届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