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致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公开信

2010年05月27日 来源: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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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及考生家长: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即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为给全省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省委、省政府举全省之力,实施问责升级、技术升级、保密升级、打击升级、查处升级和宣传升级,从严整肃考风考纪,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形成依法依纪治考的高压态势,确保今年高考工作圆满顺利完成,确保广大考生的利益不受侵害。

  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今年吉林省在整肃考风考纪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所有考场将使用电子监控巡查系统(简称“电子眼”),进行全时监控和图像存储,并在高考结束后,由纪检、教育部门派人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依据第一手证据,严肃处理作弊考生,从严查处违纪和不作为的监考人员。各级公安、工商、教育、监察、工信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销售使用考试作弊器材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无线作弊器材集散地进行清理整顿,对考点周边临时租住房进行清查,深挖组织作弊幕后人员。依法严厉打击高考作弊策划组织者及其有关人员,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构成犯罪的违法人员予以劳动教养。投入经费,采购了国内先进的无线电警示压制设备,对作弊信号自动搜索识别和跟踪压制。此外,全省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无线电固定监测站、移动监测站和便携测向设备也在高考期间发挥作用,对作弊及作弊组织者进行有效查处。省纪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201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工作通知》,省纪委、监察厅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制定了从严整肃考风考纪的“五个一律”。一是对舞弊考生,一律取消当年成绩和下一年高考资格。二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三是对参与或授意舞弊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检查,再作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四是对失职失责造成影响和后果的部门,一律追究责任。五是对参与或间接参与舞弊等违纪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考生和考生家长,一律公开曝光。

  高考在即,望广大考生要掌握好复习节奏,调整好心态,积极应考。提醒考生要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排除杂念,任何违规、作弊行为都将记入考生本人的电子档案,影响考生今后考试和录取;尤其是不要轻信、购买、使用考试作弊器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被捉必严惩”。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对不积极配合检查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考生更要自觉保持考场秩序,做到考场内不违规,考场外不参与舞弊。

  近年来,一些非法中介和不法分子乘考生和家长对招生政策不了解、录取程序不熟悉之机,利用考生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焦虑、迫切、投机等心理,以能够办理各种入学手续,能够争取招生院校机动指标,能够找领导或熟人“走后门”为由,有的伪造新生入学通知书,有的混淆普通高考、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的办学模式,甚至声称在录取结束后,仍可对未达到录取线的低分考生进行录取等等,编造各种谎言骗得考生及家长的信任,大肆骗取财物。给考生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也给考生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已经通过多种方式将有关高考的政策、信息对社会进行了公开。录取期间,每天的录取结果将会传至各县(市、区),考生可直接到当地招生办或省招办信访接待室,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录取结果。吉林省招生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办法,全程实行计算机程序化管理,无论从随机编排的考场、考号及考生座位图,还是实施的网上录取,都有严密的规则,任何人都不可能利用违规手段进行操作。保送生、艺术、体育加试等均在高校招生阳光平台上公布。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当渠道获取考试及录取信息,不要轻信他人及不法分子的虚假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预祝全省考生高考顺利!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201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