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校招生要控制特长生比例

2010年05月19日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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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文化成绩,不能低于所报科类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5%;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校在本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内统筹安排,一般不得超过本校同学历层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的千分之五。

  昨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对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作出规定。

  省教育厅表示,高校招收的特长生项目,体育类为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和2009年4月30日前举行的体操(不含艺术体操和健美操)、武术比赛;艺术类为声乐、器乐、舞蹈。经省教育厅核准资格的特长生名单,由特长生所在中学,在学校校园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同时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10天。凡没有张榜公示和网上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公示时有举报或异议的,经查实研究后再确定。

  又讯 湖南省将对高考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进行审核督查。省纠风办、民委、公安厅、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安排审核督查工作,重点督查考生民族成分的更改、迁移、空挂、补录等情况。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及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目前,我省已组织两个联合督查组前往市州。

  于做好2010年湖南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