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0年高招方案公布 9科目自行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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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所有批次均知分网上填志愿。
文理科志愿设置: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
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提前批本科院校分军事(含国防生)、公安、政法、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共5类,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多选视为无效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 “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艺体类:志愿设置:平行+征集
艺术类志愿设置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参加我省一本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六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其中,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设一个院校志愿。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体育类志愿设置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录取
今年,我省高招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仍由省高招委划定,依据仍是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科目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
◇录取依据
学业“C”以下不能读“二本”
录取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读二本以上院校;2009届及以前的高中毕业生,参考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或原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纳入考生电子档案;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体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录取时可不设置等级要求。
在同等条件下,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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