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考鸣金再搏课堂 专业考试成绩4月上旬公布

2010年03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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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王振国

  本报济南3月9日讯 9日,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省外艺术类院校在我省的专业报名考试将于10日全部结束,各院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情况,对考生的专业水平进行评判,预计省内院校于4月5日前、省外院校于4月10日前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到省招考院,同时通过各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省招考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进行,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没取得《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考试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据介绍,按照计划,各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明确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4月10日前发送至考生。省内院校于4月5日前、省外院校于4月10日前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到省招考院,同时通过各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