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报名六大变化 考生须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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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12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杨振东):为贯彻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加强考生诚信报考和诚信考试教育,海南省决定采取考生签署报名和考试诚信承诺书。
12月29日下午,2010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对2010年的高校招生报名工作作出部署。海南省考试局详细介绍了2010年与2009年高考报名办法调整的部分:
首先是对报考条件作出调整。09年规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经在海南省的才能报名……实行的一刀切。调整后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2010年招生办法中5、6、7、8其中之一项的可以在海南省申请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二是更明确、具体,着重突出报名或考试中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处罚。调整前为:按规定被取消参加2009年度全国统考资格者不能报名。调整后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而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高考而被取消2010年度报名资格的应届考生和在2009年参加全国统考中因利用通讯工具作弊……而被取消2010年度报考资格者不能报名。
三是为贯彻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加强考生诚信报考和诚信考试教育,2010年在报名程序中新增了考生签署报名和考试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点打印《2010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表》,并装入考生纸质档案两条。
四是报名时间变化,2009年是1月4日—8日,2010年为1月11日—15日。
五是报名要求调整,2010年要求考生必须填写提交材料清单,并对材料的真实性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增考生提交材料被认为弄虚作假的,将根据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予以处理。
六是资格审查调整,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考生报考或照顾加分的公开公示力度的精神,2010年考生报考资格公示办法明确,不但在在考试点公示10个工作日,考试局所公示的信息由网站留存至当年年底。
此外,受理报名工作程序及纸质档案等都做出了适当调整,希望考生们认真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