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0年高考录取办法有变 以统考成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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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批课改学生明年高考
录取将以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参考
昨日,省招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经教育部批准的《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方案明确规定:2010年我省高考考试科目仍为“3+小综合”,录取时以统考成绩为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参考。
我省自2007年秋季全面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2010年高考是首批进入课改的学生首次参加高考,《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也被称作陕西课改新高考方案,高考考什么?怎么考?与课改衔接如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与高考录取挂钩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内容。
可以说,与现行高考模式相比,新高考方案主要在高考命题和录取办法上有些变化,在报考科类、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与分值上没有大的变化。
报考科类有五个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理工、体育、艺术(文)、艺术(理)五个类别。其中,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
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小综合”指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报考文史、艺术(文)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文科综合考试;报考理工、体育、艺术(理)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理科综合考试。
报考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类的考生还应参加相应的术科考试。
非选择题有必做与选做之分
“3+小综合”试卷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全部为必做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分必做题和选做题。
考试范围执行大纲规定
“3+小综合”考试范围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的规定。
变化一
高考命题:体现课改理念
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说,新高考方案与现行高考模式相比,第一个变化是对高考命题原则进行了改革。2010年陕西高考命题须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一、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不超越各学科课程标准,不超越考试大纲。力求符合中学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既有利于中学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又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
二、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理念。试题设计力求突出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既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又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解答能反映出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三、体现公平性。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所有考生公平,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同一科目不同选修模块的选做题分值相等,难度、区分度力求均衡。
四、注重试卷整体设计。题型结构、内容比例、知识覆盖面构成要科学、合理,试题有适当难度、区分度,试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
五、注重考试的可操作性。命题要有利于考试的组织和评卷的实施。
变化二
录取办法:统考成绩为主
第二个变化是录取办法的改革,新方案以全国统考成绩为主要的录取依据,同时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普通高校录取保送生或其他考生,可以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出要求,但应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非普通高中毕业生和2010年之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对其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作要求。但从2010年起,这些考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其已经取得的考试等级也将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介绍
1.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个书面考试科目和信息技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4科实践操作考试。书面考试科目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级呈现,实践操作考试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2.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评价内容以写实性表述方式和等级方式(A、B、C、D四个等级)呈现。
各科目总分值750分
“3+小综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日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外语听力考试单独安排,全省统一组织,成绩供普通高校录取时参考。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