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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09年11月24日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4、现代音乐:

(1)流行演唱

①必唱流行歌曲一首;自选流行歌曲两首(现场抽签一首演唱)(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2)乐器演奏

①必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声乐或其它乐器(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或演奏一首乐曲)(40分)。

(3)电脑音乐制作

①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为单声部旋律编配乐队伴奏(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即兴伴奏(现场抽签两首,为单旋律配钢琴即兴伴奏,)(40分)。

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5、舞蹈编导:

(1)舞蹈编导:

①初试内容: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60分);舞蹈表演性组合(古典舞身韵和民间舞均可)或剧目(40分)。

②复试内容:命题式舞蹈小品(100分)。

(2)音乐舞蹈:

①初试内容: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80分);舞蹈动作模仿(20分)。

②复试内容:舞蹈表演性组合(古典舞和民间舞均可以)或剧目(80分);演奏一门乐器(口琴除外)或演唱一首歌曲(20分)。

(二)美术学院:

1、美术教育、油画、中国画、版画、水彩画、雕塑、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① 素描(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考试时间为三小时);②色彩(水粉、水彩不限;考试时间为三小时);③速写 (考试时间为一小时)。

注:考生画具自备。东北师范大学考点素描、色彩均考头像;其它考点素描考头像,色彩考静物。

2、服装设计与表演:

①才艺表演(穿紧身练功服,声乐、器乐或舞蹈任选其一;自备伴奏带、碟和乐器);②朗诵(现场抽取朗诵试题,准备10分钟);③面试(穿泳装;测身高、三围等)。(在全国性模特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考生,经学校审核合格可免于专业考试,但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传媒科学学院:

1、广播电视编导(编导方向):

①影视作品分析:常见影视作品,概述剧情和评论,笔试。

②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故事,笔试。

④面试: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①播音与节目主持:现场抽取播音试题,准备时间10分钟。节目主持以话题为主,现场抽题,准备时间10分钟,主持时间3分钟以内。

②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故事,笔试。

④面试: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测量身高。

六、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音乐学、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7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音乐学(师范)和美术教育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其它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声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和现代音乐方向的考生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须合格),其它方向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含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2、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必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区号:0431): 音乐学院:85099901 84536270 美术学院: 84536535

传媒科学学院:84536486 学校招生办公室:85687511

网 址:zsb.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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