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0年高考艺体类专业课测试内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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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11月13日讯 记者12日从省招办获悉,针对即将开始的2010年高考报名工作,黑龙江省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测试内容及报名工作的细化说明已出台。其中,在报名范围上,在黑龙江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也可报名参加高考。
信息采集与身份证一致
据了解,在高考报名条件上,除符合要求的黑龙江省公民外,在黑龙江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也可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考办报名。对于广大考生和家长普遍关注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黑龙江省招生部门也有明确规定:如考生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受到处罚且性质恶劣的情况,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将为不合格。在考生信息采集工作中,考生的身份信息应与身份证上信息一致。不一致的,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其中“民族”一项与身份证不一致并要求更正的考生,须出具户籍和市(行署)民族事务委员会认定的民族成分审核表,两者一致方可更正。体育类考生报名时还须采集指纹信息。信息核对过程中,须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确认签名。如有错误,及时更改,信息有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术科专业课全省统考
对艺术类考生,黑龙江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统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美术类专业的可以承认黑龙江省统考成绩,也可以在黑龙江省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招生黑龙江省统考以外其他专业的,可以承认黑龙江省统考成绩,也可以由院校组织专业课校考。
参加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黑龙江省(除美术类外)艺术类专业课统考。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承认黑龙江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报考美术类或音乐类(此两类不得兼报)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