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0年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员

2009年11月11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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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院校、计划及定向单位

  1、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计划招收40人,其中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20人、为金鹿航空有限公司定向培养20人。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制四年,本科,计划招收85人,其中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25人、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20人、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培养20人、为其他单位(含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师、中国民航总局校验飞行中心、厦门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等全国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培养20人。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男生(其中报考国航、海航、东航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男生),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理兼招以理工类为主(其中国航只招理工类考生),外语语种限英语。

  2、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年龄在16至20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人历史清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体格健壮、五官端正、动作协调、爱好文体活动、处事果断灵活。

  4、身高一般为170—185厘米,每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5(环形C字表),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

  5、政治、身体条件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的有关规定。

  三、招收办法

  凡报考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应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再进行背景调查。

  1、面试

  (1)招飞负责单位、面试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见附件1)。

  (2)面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五官、体型,并进行口试。

  2、体检

  面试合格后需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各招飞负责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身高不足170厘米(海航为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5厘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负责面试的体检规定为身高超过187厘米);

  (2)标准体重计算方式: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身高(厘米)-110]×10%,体重不足或超出以上范围者;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视力低于0.5(环形C字表)(其中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负责面试的体检规定为裸眼视力低于0.3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角膜手术、斜视、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4、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各招飞负责单位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有关单位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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