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0年本科常年招生专业考试试行办法
常年招生专业考试制是经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在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院校春季专业考试基础上,多次组织专业招生考试的改革尝试。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有利于学校选择优秀的专业人才,同时给专业优秀的考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可以选择合适时间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经校领导批准同意,在2009年11月继续举行常年招生专业考试。常年招生专业考试主要面向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的获奖者或有专业方面社会实践成果和专业素质优秀的考生。经过学校常年招生专业考试,确认专业合格,据此考试成绩结合2010年高考文化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一、专业招生试行的范围
在2010年招收本科生的表演(戏曲表演、戏曲音乐--京剧器乐、民乐)、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专业范围试行。表演(戏剧影视、舞蹈)等专业待安排。
二、常年招生专业考试流程
(一)下载报名登记表(各专业不互相兼报)
考生于10月22日开始登录上海戏剧学院网站(www.sta.edu.cn),点击“常年招生专业选拔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下载后按报名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及相关填写内容。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的获奖者应详细填明奖项全称。
(二)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戏曲类专业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递交材料地点:
戏曲类: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招生办公室:莲花路211号行政楼二楼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华山路630号(佛西楼与端钧剧场之间)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同上。
以下4项材料缺一不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一寸报名照片两张,应届考生应出具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往届生应携有高中或中专的毕业证明;
(2)近两年国内外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证书及复印件;
国内外重要赛事的界定:
国内外重要奖项必须是近三年来所获得的,由政府机构和权威艺术专业、学术机构主办。
戏曲、戏剧类国内重要赛事包括:
“小梅花奖”、“白玉兰奖”、“田汉奖”、“文华奖”、CCTV青年京剧大赛等;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优秀人才的认定:
A,有文艺作品(体裁不限)在国内正式文艺刊物上发表或出版者;
B,在省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全国性作文大赛(如“新概念”等)中获奖者;
C,省(直辖)市重点高级中学文科尖子生(须由校长和所在班班主任推荐,并附尖子生证明及相关材料)。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优秀人才的认定:
A,担任过省市有关报刊、杂志的美术编辑、记者或有美术设计作品(体裁不限)在国内省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出版者;
B,参加过市级以上比赛或展览,并在比赛、展览中获奖者;
C,经所在高中校长和有关专家推荐,文化成绩特别优秀者。
(3)提交三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其中两名我校专家)的推荐函。
(4)网上下载后,已经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
(三)公布经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审核后通过的具备常年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请登录www.sta.edu.cn查询)。
戏曲类专业公布时间:11月5日(星期四)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公布时间:11月19日(星期四)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公布时间:11月19日(星期四)
(四)现场确认
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出的常年招生专业考试通知的要求,进行确认报名:
1、戏曲类报名时间:11月6日(星期五)8:30—16:0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名确认时间:11月20日(星期五)8:30—16: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报名确认时间:11月20日(星期五)8:30—16:00
报名确认地点:同递交材料地点
(五)按照专业招生考试规定的科目,缴纳相应的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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