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009年10月26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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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非我省户籍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尤其要杜绝高二年级的在校生报考。

3.凡2009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五、照顾对象的信息采集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还须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3),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

六、几种特殊类型考生的报考办法

1.艺术、体育类考生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并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发给《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2.高水平运动员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4),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3.艺术特长生

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在12月31日之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七、关于远程网上报名的实施

(一)组织管理

高考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生考试部门、各县(市、区)招办、中学(报名点,下同)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高考远程网上报名的指导、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等工作。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负责全省密码系统的管理,并负责系统代码库的更新与维护。

(2)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所辖县(市、区)的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市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所辖县(市、区)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招办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3)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本县(市、区)范围内各中学的网上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密码管理,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指导工作,在网上监控各中学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的进度,检查、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

(4)各报名点负责组织、指导考生网上报名,在网上监控本报名点所属考生网上报名的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环境,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在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应组织应届考生在中学集中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高考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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