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选拔录取制度
2009年10月15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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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考改革方案的一大特色是改革高校选拔新生模式和招生录取办法,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从200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将逐步进行三大改革。首先,福建将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招生录取时,福建应届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随着中学教育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福建还将鼓励高等学校在录取时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其次,福建开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根据安排,条件成熟并获得教育部批准的福建省属“211”本科高校可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
再次,福建还将进一步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在实施各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且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据了解,福建省高考改革方案公布前经历了广泛调研、集中研讨和论证报批3个阶段。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课题组成立后,设计了《福建省2009年高考改革草案问卷调查》征求公众意见,共回收问卷3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