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课改高考很可能冲破唯分数论制约

2009年10月14日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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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实行高中新课改的四川将在2013年迎来新课改后的首次高考。从目前其他课改省市的经验来看,新课改后,高考改革势在必行。届时,四川高考能否冲破唯分数论的制约?答案是,很有可能。新课改的一个重要内容便是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体现新课改的变化,同时响应教育部提出高考改革要“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的要求,北京、福建、浙江、江苏、安徽、辽宁等课改省市在高考改革时都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了高考选拔新生的依据之一,鼓励高校在综合分数与评价结果中择优录取。

名词解释

综合素质评价

成都2006年便在初中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对明年的成都高一新生来说并不算新鲜。成都市早从2006年开始,就建立起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只是由于尚未实行高中新课改,升入高中后,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也就此画上了句号。

当前,成都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共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和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大内容,评价结果体现为ABCD四个等级。

四川实行高中新课改时,这一评价机制很有可能会被原封不动地搬入高中。因为,它与当前江苏、福建、辽宁等多个新课改省市实施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完全一致,只是评价方式稍有区别。比如,江苏以合格来体现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评价结果;福建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定为优秀、合格、尚待改进,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为良好、一般、差;辽宁则将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的结果定为合格和有待改进。

关键词1:学校诚信

中学不可能给学生打不及格

综合素质评价如今在高考中的地位其实颇为尴尬。在课改省市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它被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参考依据。比如,浙江就规定,2009年“高校录取新生时要对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江苏则要求,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但实际上,它并未在录取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于,决定参考与否的高校似乎并不喜欢它。“社会还是只认分数。”杭州一所大学的招生负责人说。但他也表示,既然教育行政部门提了,高校也要顺应形势在招生简章中有所体现,“结果合格就行”。

这一说法在老师处得到了证实。“只要不是做了违法犯罪,进了公安局的事,学校不可能给不合格或D等。这评价可是要进入学生档案,跟着学生一辈子的呀,老师能不慎重吗?再说了,给学生不合格,断了学生升学的路,家长会放过你吗?”南京市一所中学的老师告诉记者。

“有哪所中学忍心让综合素质评价把自己的升学率拉下来?相对来说,还是硬分数更可信一点。”西北工业大学招生负责人说,他们还是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来进行录取。即使是在同分情况下,也主要根据专业需求,对相应的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分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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