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9年普通类专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2009年08月21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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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与地点

  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第二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22日上午8:30至11:00,确认地点由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本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详见《江苏省2009年普通类第二批专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或填报志愿专设的网站http://***浏览或下载)。

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 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总分不得低于175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与等级需符合省及院校要求。凡报考注明分数要求的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其成绩须符合规定的分数要求。

2. 凡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再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3. 前期未填报普通类第二批专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4.考生填报院校服从志愿时请慎重考虑,如果考生填报了某一类别的院校服从志愿,则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批次该类别所有的院校和专业。

5. 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可从http://www.jseea.cn或http://***下载),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6. 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8月22日上午8:30—11: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7. 其它相关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09年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