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09年关于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的公告

2009年08月12日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按照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 考生可以从8月14日上午8时起填报专科高职批志愿时间。考虑到本批次的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较多,我局决定今天提前开通填报志愿系统,为考生提供更多的填报志愿时间。系统关闭时间仍为8月15日下午5时30分。请考生在系统开通期间及时登录我局网站的“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切勿错失时机。

  填报志愿的有关要求是:

  ① 除已被录取的考生以外,其余处在“自由可投”(即考生档案在库)状态的考生,均可根据《填报志愿指南》中公布的专科高职批招生计划、有关说明,并在登录报考学校网站详细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以后,自主决定填报专科高职批的志愿。逾期不填报者,视为自行放弃填报资格。

  ② 处在“已经投档”(即考生的档案已投给学校)、“院校在阅”(即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档案)状态的考生,高校尚未最终确定是否录取。为防止情况发生变化而使本人失去录取的机会,此类考生也可自主决定填报本批志愿。如果考生在本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已被录取,其所填报的本批志愿将不再作为投档的依据。

  ③ 填报志愿的范围:

  文史类和艺术(文)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理工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体育类的考生既可以单独填报在体育类或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填报在这两个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在填报志愿系统中的“体育类”和“理工类”不同界面中分开填报,不能在同一界面中同时填报两个科类的志愿。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在投档时,省考试局将先在专科高职批对考生的体育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按体育类投档时未能投出,则再对其理工类的志愿进行检索投档。

  对口招生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对口招生类的学校和专业;

  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范围见《填报志愿指南》第5至6页。符合预科招生范围的各科类考生既可以填报在本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在本科类同一界面的单独栏内填报预科志愿。省考试局在投档时将先对考生的本科类志愿进行检索投档,后对预科志愿进行检索和投档。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按本科类投档时投出,其预科志愿不再检索。

  ④ 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除《填报志愿指南》一书中刊登的以外,本网站还公布了部分学校增加的招生计划,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被学校按其志愿录取后,省考试局是不受理考生的退档和转录申请的。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这一规定,切忌盲目填报志愿。

  在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结束以后,我局根据招生计划、规定的划线比例和有志愿考生人数,划定专科高职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本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