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招办:大学新生今日起可领纸质报考材料
2009年08月11日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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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地高招办领取纸质报考材料,由本人妥善保管并带到学校报到。
省高招办昨日提醒,今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请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即日起(正常上班时间)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核对由省高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名单后,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被本科层次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录取的考生,还须领取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领取完纸质材料后,考生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在办理手续时及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有关部门。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实习生 吴晛 本报记者 汤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