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心高招诈骗四花招 须从正式渠道了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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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二批录取开始后,省外一些不法分子借高校招生实施诈骗活动又有所抬头,招生部门29日提醒,考生和家长必须从正式渠道了解、确认招生信息,不要相信社会上别有用心人员的传言或“许诺”,防止因求学心切而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蒙受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
招办有关人士说,归纳起来,不法分子采用的招生诈骗伎俩主要有下列四种情形。
骗术一:谎称有“机动名额”和“内部指标”
解读:实际上,教育部对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要求,严禁降低分数要求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避开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擅自录取考生。
骗术二:变“自主招生”为“自由招生”
解读:“自主招生”不等于“自由招生”,即自主招生不能无视成绩、仅由学校说了算。事实上,从来不存在无条件限制的“自由招生”。目前开展自主招生的高水平大学和实行单独招生的示范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
骗术三:用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通知书蒙骗
解读:这是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即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有的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这样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骗术四:假冒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
解读:从2008年起,军队院校已停止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凡是以“地方委培生”、“自费生”等名义进行军校招生的行为,均属欺诈。
针对上述四种骗术,有关人士提醒考生,可从是否满足以下“四项要求”来判断招生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是高校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二是招生计划经国家核定、下达并经省级招办公布、按规定程序执行,即必须是在招生计划本上公布的学校和招生计划;三是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四是高校录取必须通过考生所在的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录取的依据。
此外,考生可以登录“福建招考在线”网站(http://www.fjzs.com.cn),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以此来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