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填报工作开始

2009年07月14日 来源:天津招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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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科一批不设置批次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询志愿。

    本科一批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文史类尚有28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05个,理工类尚有33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305个。文史类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511分及以上的考生、理工类502分及以上的考生(均含政策照顾考生),可于7月15日下午15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报名单位或区县招办办理本科一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凡符合征询志愿填报分数线且自愿参加本科一批征询的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本科一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凡已被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

    根据规定,本科一批征询志愿表设置四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四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在进行征询志愿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到排序在先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若考生分数相同且符合同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实行并列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

    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6日。招生院校进行征询志愿录取时,其录取原则和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变,请考生参阅《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普通高校在津招生录取统计资料》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相关信息。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市高招办提示考生注意: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分数线上考生数量多于参加征询志愿院校的招生计划数,考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稳妥选报招生院校。凡未被征询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的录取。

附:本科一批征询志愿院校余缺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