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录取7月7日开始 可五次补报志愿

2009年07月01日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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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录取将于7月7日鸣锣,一本院校录取10日开始。记者昨日从省招生办获悉,广东省2009年高校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时间已经敲定,录取工作预计8月23日结束。

 

考生投档细则出台

省招生办介绍,将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选考科目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按总分从高到低,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为: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以术科分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数的60%投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数的40%投考生档案,由院校录取。

外省艺术院校,除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根据外省艺术院校确定的合格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广东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提供上线考生档案,供院校录取。

生源缺院校可降分

省招生办规定,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责任由高校负责。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高校必须作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如所有(一、二、三、四)志愿分数线上的考生生源不足,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院校或专业录取分数线。调整分数线后招生计划仍缺额较大高校,由省招生办组织未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

此外,省招生办还要求,各院校要严格按照录取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录取、退档等。同时,省招委会也将根据录取现场实际情况,可能对录取时间有微调,届时会及时通知有关录取高校和广大考生。

实行五次补报志愿

省招生办表示,录取过程中,省招生办会按专业缺档的情况补充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比例超过本校总计划数20%的高校,缺档专业补投一次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补投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省招生办组织未被录取考生补填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按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重新填报志愿。

换言之,今年录取期间将实行五次补报志愿,即从第一批次录取开始,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均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名单和缺额人数,组织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实行二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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