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志愿投档足额 不得破格录二志愿考生

2009年07月01日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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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高考本科志愿填报的最后一天。7月8日左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就将正式开始。据悉,今年四川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全面实行网上录取。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均要求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据悉,今年省招考委特别要求,在录取时,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按比例投档足额时,学校应在所投档案中录取满额。当同批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学校除外)。对此,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家特别提醒考生,本科第一批次的A\B\C\D\E院校都是平行的第一志愿,不存在第二、三志愿,学校的位次之间不存在志愿歧视和差异。

对所投考生电子档案,学校自主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校应写明退档理由。

高校寄给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须加盖本校校章。如果是民办高校,还要看清是否有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了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