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6月13日开始网上阅卷 28日左右公布录取分数线

2009年06月14日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6月9日,新疆2009年高考正式结束,考生开始填报志愿。与此同时,各地州的考卷将向乌鲁木齐汇总,网上阅卷工作6月13日开始。

  2009年全疆共有16.45万名考生报名高考。在两天的汉语言考试中,一考生因迟到40分钟,未能参加数学科目考试。据了解,高考成绩预计本月25日前后向社会公布,6月28日左右,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将根据高等学校在自治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009年区内外普通高校在新疆计划招生9.8万人。

  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严肃考风考纪,今年自治区加强了对监考教师的选聘、培训、管理,特别是严格执行异地监考、民汉交叉监考等制度;严格执行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的规定;采用“作弊克”、手机屏蔽仪等专业设备加强考场管理,通过出动无线电信号监测车重点监测、考点周围巡回监测加大外围环境治理力度,自治区今年普通高考考风考纪进一步好转。

  据了解,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31日之前结束;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查询高考成绩并确认录取结果。录取期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各地招生办公室和区属高等学校应分别设立接待站,向考生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考生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估分和填报志愿。自治区招办提醒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对本人填涂的报名卡和志愿卡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认可,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不能少于3天,最迟在6月15日前必须完成。逾期不报,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库、志愿库一经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任何人无权变更。逾期不报,不予受理。如有漏报,将逐级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自治区招办明确表示,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