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定高考考生必须接受安检 否则不得考试

2009年06月06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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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沙6月5日电(记者黄兴华)湖南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严防高考中的高科技作弊,规定所有参加高考考生进考室前必须接受安检,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湖南今年共有高考考生50.8万人,分布在全省14个市州的121个考区、348个考点。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接受监考的安全检查。考生在通过安检后,方可进入考室。检查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的部位包括头部、躯干、四肢等,要重点检查有可能放置通讯工具的耳朵、腋下、皮带扣内侧等部位。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一名负责人认为,此举目的在于吸取前几年高考集体舞弊案教训,防患于未然。2008年6月8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巡视暗访组利用电子监测车,在湖南耒阳市一中考点附近静园宾馆现场抓获了涉嫌利用反屏蔽无线通信作弊的伍桥、唐晓明等人。此前的2000年高考期间,湖南嘉禾县一中考点发生了严重的高考舞弊事件,舞弊学生达203人。

    湖南省还规定,考生安检由监考完成。如在检查过程中安检设备报警,监考必须要求考生解释,敦促其交出相关金属物品。监考在检测中发现考生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无线电收发装置等违禁物品时,应立即收缴并交考点办公室。已通过安检的考生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室后返回,需再次进行安检。

    另据了解,湖南省今年还普及考点无线电通信屏蔽设备,并在考试期间出动无线电监测车加强考场外巡查。完善考点视频监控系统的配置和管理,建立集中调阅制度,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设备的作用。同时,在所有考室统一配置挂钟,禁止考生佩带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室,以防考生将无线接收装置带入考室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