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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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吉林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吉招委字[2009] 3号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有关成人高校:
2009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和公正。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加强考务规范管理;为考生和普通高校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高考。
一、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普通高校和各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好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招生政策规定。
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总责。
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力度,健全和规范考务管理制度,加大考务工作培训力度,做到贯彻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责任化,招生队伍专业化,考务管理规范化,考试管理手段现代化;做到高考工作日程统一,工作内容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程序统一。
进一步加强与宣传、公安、信息、机要、保密、卫生、城建、环保、广播和供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各项准备工作要想在前、做在前,为高考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对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规定的宣传,使每个考生都知道考试的有关规定,提高考生的法制意识和参考的诚信度。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在文、理科第一批次(A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各级招生办公室、普通高校及中学要加大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
二、全力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和有关普通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可行性预案。布置工作严上加严,落实工作细上加细,防患于未然。
建立教育、宣传、公安、环保、信息、保密、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管理部门的职责,确保考试的安全实施。
继续加强全省高考试题保密室全程监控系统建设,协调公安、机要、保密部门加大对试题(卷)运送保管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高考试题(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继续完善全省招生考试管理指挥系统,实现高考管理手段现代化、规范化,确保高考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严格执行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并启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各级招生办公室和普通高校,要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各类信息安全。加大对网络安全的投入,提高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水平。
三、从严整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各地要以整治考试环境为核心,加大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加强对薄弱考区的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整肃考风考纪是政府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要积极主动会同公安、信息等部门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舞弊团伙、雇人代考或替考等舞弊违规行为。加大对考试违规及考试作弊行为的惩处力度,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从快从严查处。
四、明确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制
考风考纪由当地政府负责,各级政府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考试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考务管理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各级招生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考点管理由设立考点的有关中学负责,考场管理由监考员负责,各考点的主考是第一责任人;承担评阅试卷任务的普通高校要对试卷的管理、阅卷质量、信息安全、保密负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继续实行回避制度。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的高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评分参考及答卷(含答题卡)等直接参与的考试工作;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的高考,不得参加当年招生考试的全部工作。
五、公开信息,提升人民满意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和普通高校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决执行“十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各类特殊招生和照顾加分考生信息的公示和监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要切实维护考生权益。普通高校编制的《招生章程》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并按教育部教学司[2009] 1号文件要求,将学校招生章程及时通过“阳光高考”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
要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高考成绩、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数段统计、录取结果等信息查询平台。考生除通过声讯台、吉林教育信息网、吉林信息港、吉林教育电视台查询相关信息外,也可持准考证到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六、依法治招,重点打击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普通高校,要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把严厉打击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作为重点工作。加强高校招生环境综合治理,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正、有序。普通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或冒名顶替上学;对于普通高校由于违规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高考移民问题的综合治理。严防高中非应届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报考或替考。
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和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努力构建和谐考试环境;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高考的满意度;坚持依法治招、从严治考,确保今年我省招生考试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发展,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请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传达至本地区的有关中学,并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