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9年高等招生空乘类专业考生体检的通知
2009年04月03日
来源: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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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中原工学院: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豫招普[2008]34号)文件要求,报考空乘类专业的考生在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分数线后,还须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进行身体检查,请市县招办通知考生。现将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生条件
参加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空乘类专业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65分的考生,可以参加体检。
二、体检项目
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的规定执行,各个项目检查收费按照郑州市卫生局的定价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1.时间:4月11-13日分批进行(详见附表),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不再另行安排。
2.集合地点:中原工学院北校区1号学生公寓篮球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早晨不能吃早餐,不饮水。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009河南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工作人员点名检验证件,集体乘汽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不可自行前往。
3.考生在体检表左上角填写自己的“考生号”。
4.考生在医院由导医引导参加各项体检项目。
5.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医院统一上交省招生办公室。
6.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一切通讯工具,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
7.体检的整个过程不允许家长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