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招生政策“十一变” 高考改革“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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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罗欣通讯员巩平实习生左庆)昨日,我省高考招生方案出台。与去年相比,十处维持稳定,十一处进行了调整。
省招办介绍,从今年起,我省从实行从报名、评卷、填报志愿、录取全程网络化;为严打高考作弊,将实施上年违规,下年禁考。与此同时,农村独生女报考省属高校,将加10分投档优录。备受关注的“平行志愿”将在武汉部属高校共建生招生计划中开始“尝鲜”。
与此同时,深受考生关注的志愿结构依旧为: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第二志愿为多院校组成平行志愿。
省招办表示,今年仍将严控录取批次线,禁录线下生;不退档,不换录,本科不补录;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
我省将建立起从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全程咨询网络,从高考结束第一天,至招生录取结束最后一天,为考生提供电子档案录取运转七种状态查询等服务。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昨介绍,据初步统计,我省今年有近52万考生报名参加高考,较去年52.5万人略有减少。
十点不变
一是今年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综、理综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二是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三是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高职高专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四是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所有招生计划须经省招办公布。
五是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在高考以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
六是维持2008年志愿结构不变,即第一至四批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个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七是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而就业情况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
八是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九是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除报考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39所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联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联考,且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
十是全程提供咨询。从高考结束的第一天开始,到招生录取结束,为考生提供全程咨询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