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招体检规定出台 6类疾病高考可不予录取
2009年03月18日
来源:山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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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按照教育部新近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今年的高考招生中,患有6类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据介绍,这6类疾病为: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