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户籍迁入时间是高考报名“铁门槛”

2008年12月24日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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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9年的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09年1月4日-8日进行,海南省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外考生也不得在海南省借考。省考试局23日公布了《200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办法》,确定了报名条件、地点和注意事项。

2009年高考报名时间比往年又有提前,省考试局新闻发言人称,其原因是今年春节来得早,而教育部要求艺术类省级统考在春节前完成,带动了整个高考报名流程。

报名条件:户籍迁入时间是铁门槛

海南省今年继续防堵“高考移民”,考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迁入时间影响其高考录取情况。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下列(1)、(2)、(3)项规定,同时符合(4)、(5)、(6)、(7)项规定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海南省申请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从2009年8月31日截止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南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海南省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考生,以下简称“三校生”)。(5)高中阶段在海南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从2009年8月31日截止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者初中在海南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海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6)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属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确认的引进优秀人才。(7)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副军级以上部队确认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

2.本人户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迁入海南省且至今一直在海南省,符合第1条(1)、(2)、(3)项规定,不符合(4)、(5)、(6)、(7)项规定的,也可以在海南省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2008年被按规定取消参加2009年度全国统考资格者。

报考科类:五种选择其一

200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文史类、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理工类、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和对口招生类共五个科类,不设艺术理类和体育文类。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还需选报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类别,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截止以后不得更改。对口招生类仅允许“三校生”报考。

报名程序:申请报名不能让人代劳

省考试局强调,考生本人在2009年1月4日至1月7日,持报名所需提交的各种书面材料到报名点申请报名,报名点不受理考生代理人的报名申请。考生领到报考卡后,在1月8日下午5:30之前,自行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或 http://3395602966),按照报名系统的有关要求填报、校对和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不齐全、不完整的需在报名期间补齐,逾期没有补齐的,报名点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

在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在1月9日至10日到市县招生办规定的地点拍摄电子相片。其他考生不需拍摄电子相片,由招生部门使用其参加基础会考时的相片。逾期没有完成上述报名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需阅读并接受报名系统中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不接受承诺的不能报名。考生可在1月23日至2月23日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报名资格的审查结果;在3月3日至3月15日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的体检信息。

因教育部规定所有考生的录取均需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所以,报名前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保送生和申请参加体育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非英语专业、职教师资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也必须在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报名费(不交考试费)。不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招生部门将不能为其办理录取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