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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09年艺术类招生工作问答

2008年12月19日 来源:甘肃省招生办


7、全省舞蹈类统考考试科目有哪些?各科所占分值比例是多少?

  (1)基本功测试(3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柔韧性和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及弹跳能力等,考生每8人一组,由教师带领,做蹲、擦地、压腿、搬腿、踢腿、弹跳等动作,每组限在5分钟之内;(2)民族民间舞(30%),主要测试考生对民间舞掌握的程度及现场模仿能力和接受能力,考生每8人一组,由教师带领,做藏、蒙、维、汉四种民间舞组合,每组限在6分钟之内;(3)个人技巧展示(20%),测试内容弹、跳、翻、转等不限,每人限在2分钟之内;(4)自选舞蹈节目片段表演(20%),考生自带伴奏带,每人限在5分钟之内。总成绩满分:100分。

8、考生怎样查询全省艺术类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美术类、音乐学和舞蹈类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名单、成绩和位次等内容将于2009年1月底前在省招办网站上公布(网址: http://www.gszs.edu.cn),成绩通知单由各考点负责于2009年1月底前寄送考生本人。

9、我省美术类、音乐学、舞蹈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美术类成绩适用范围:省内本、专科(高职)学校的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使用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省内外二本以上学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学校组织我省美术类统考不合格考生的校考成绩无效;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应使用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

  音乐学成绩适用范围:省内本、专科(高职)学校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使用音乐学统考成绩;省内外二本以上学校音乐类相近专业既可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也可组织校考;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应使用音乐类统一考试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

  舞蹈类成绩适用范围:省内本、专科(高职)学校的舞蹈类专业应使用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省外招收舞蹈类专业的学校既可使用统考成绩,也可单独组织校考。

10、我省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与学校校考有何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由省招办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考生专业成绩适用的范围较广,许多招生院校认可,考生一次考生成绩,在填报志愿时,可供选择的院校较多。而校考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学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一般来讲,考生报考哪所学校校考且专业合格,方可填报该校志愿。

11、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何安排?

  学校组织的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并公布。一般来讲,学校组织校考在2009年2月至3月底,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尽早了解报考学校专业考试报名时间,按时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专业课报名和考试。

12、我省设立的省外学校专业校考考点有哪些?

  在我省组织校考的省外学校,必须在我省规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课报名与考试。我省规定的省外学校专业校考考点为:兰州铁路第三中学、兰州艺术学校、甘肃广播电视学校。

13、考生怎样查询学校校考成绩?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08年4月15日前,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学校询问核实情况。另外,许多学校校考的专业成绩,也可在校考学校网站进行查询。

14、音乐文、音乐理类的考生报名时如何填写报考专业类?音乐专业方向有哪些?

  今年我省音乐文、音乐理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该类考生需要在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专业、专项名称”栏,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填写该栏。

  音乐专业方向包括:声乐类、作曲和数字音乐制作类、器乐类(包括键盘乐器、西洋弓弦乐器、西洋铜管乐器、西洋木管乐器、民族拉弦乐器、民族弹拨乐器、民族吹管乐器、打击乐器及特性乐器)、舞蹈类、影视广电类(包括影视戏剧文学、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表演)、空乘空保类、其他类。

1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能否报考非艺术类专业?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录取,高职高专学校安排在第四批进行录取。报考艺术类学校及专业的考生,除报考艺术学校及专业志愿外,还可以兼报其他非艺术类学校及专业。

16、艺术类专业是怎样进行录取的?

  在录取工作开始之前,首先要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划定的原则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人数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的原则确定。多数学校艺术专业实行“双划线”,即文化课和专业课两条线。但是,有的学校也实行文化课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的原则确定分数线。

我省美术类、音乐学、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的学校及专业,统一划定专业课和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参照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数,由省招办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供学校审查录取。组织校考的学校,可自行划定本校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录取时按学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统一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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