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报名实行“双认定” 防“高考移民”
2008年12月18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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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杜绝“高考移民”,陕西省今年特别规定,高考报名实行学籍和户籍“双认定”,即户籍、学籍在陕均须满3年,在高考报名时将按照此规定严格审查。
西安市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验时,必须要交验户口本,临时户口属于无效报名资格。学校出现“高考移民”,校长就地免职,直接责任人开除公职;区县招办工作人员参与弄虚作假,招办主任就地免职,直接责任人开除公职。
陕西省还规定,考生的准考证将使用计算机随机编号,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西藏班考生、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准考证编排必须保证各县(区)各科类考生的准考证号之间不留空号,并保证同学校或同班级学生的准考证号不连续。陕西省招办进一步明确,对编排准考证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市(区)招办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