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2008年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水平评估
2008年11月26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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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2008年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培训会议在教育大厦召开。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出席会议并作报告。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研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教材和教辅使用、课程设置与管理、课程实施效果等内容作了专题解读报告。各评估组结合评估任务和评估程序进行了讨论和模拟演练。来自全省的102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张志勇副厅长在会上指出,此次评估是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为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实施课改方案、培养合格学生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此次评估的主要目的是摸清底数和现状,为进一步制定我省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会上,张志勇副厅长重点讲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见:一、开展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目的和背景。他指出,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的需要;全面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的需要。二、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课程的设置与管理,学生作息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安排,课程评价、考试和作业情况,课程实施效果,教材教辅资料的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等。三、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方法。主要通过专题调研、核查资料、随堂听课、座谈、问卷、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也包括评估小组的统筹与协调、评估小组与各市的协调、评估小组与学校的协调、工作安排的协调等。四、评估工作纪律。强调各评估小组一定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标准,严密操作,规范行为,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客观公正地实施本次评估工作。
实施本次评估的省评估组成员,主要由教育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担任各评估小组组长)、省级督学、高校的课程专家、省教研部门的学科专家、市教研部门的学科专家、普通高中校长等人员组成,共分成17个评估小组,于11月23日至11月29日分赴各市,对全省的高中学校进行课程实施水平评估。
张志勇副厅长在会上指出,此次评估是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为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实施课改方案、培养合格学生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此次评估的主要目的是摸清底数和现状,为进一步制定我省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会上,张志勇副厅长重点讲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意见:一、开展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目的和背景。他指出,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的需要;全面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的需要。二、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课程的设置与管理,学生作息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安排,课程评价、考试和作业情况,课程实施效果,教材教辅资料的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等。三、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方法。主要通过专题调研、核查资料、随堂听课、座谈、问卷、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也包括评估小组的统筹与协调、评估小组与各市的协调、评估小组与学校的协调、工作安排的协调等。四、评估工作纪律。强调各评估小组一定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标准,严密操作,规范行为,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客观公正地实施本次评估工作。
实施本次评估的省评估组成员,主要由教育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担任各评估小组组长)、省级督学、高校的课程专家、省教研部门的学科专家、市教研部门的学科专家、普通高中校长等人员组成,共分成17个评估小组,于11月23日至11月29日分赴各市,对全省的高中学校进行课程实施水平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