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方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四、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报考要求
1、平面模特、广告模特(小模)男生身高1.75—1.80米,女生身高1.65—1.70米,五官端正,形体比例匀称。
2、T台模特(大模)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五官端正,形体比例匀称。
3、具有一定的美术、音乐、舞蹈特长。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1、形体测量(100分)
2、上镜效果(静态造型)(40分)
3、T台表演和展示(泳装、生活装)(120分)
4、知识问答和才艺(知识问答在普通话朗诵、英语朗诵、即兴问答三项中随机抽取一项;才艺表演在舞蹈、歌唱、器乐演奏、节目主持或演讲四项中任选一项,时间2至3分钟)(40分)
(三)考试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7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报到缴费,1月8日至10日考试。考试所需CD音乐碟、道具等自备。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编导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其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时间60分钟(50分)
(2)面试(250分)
①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70分)
②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10分)
③语言能力与主持能力(140分)
a.朗读自备材料(诗歌、散文、寓言等,2分钟)
b.播发指定稿件并即兴回答问题(5分钟)
④个人才艺展示(30分)
2.编导类专业考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200分)
①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时间120分钟(综合知识40分,命题写作60分,共100分)
②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时间160分钟(含看片时间)(影视作品分析70分,命题编故事30分,共100分)
(2)面试(100分)
①自我介绍(10分)
②命题演讲或根据材料评析(40分)
③回答考官提问(5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于1月2日至3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到缴费,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4日至9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月5日上午8:30~9:30;报考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1月10日至11日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到缴费,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12日至17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1月13日 |
||
上午 |
9:00-11:40 |
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
下午 |
2:30-4:30 |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
所有考生需在考前到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了解有关事项,过时不予补考。
六、表演类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表演类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身材形象(40分);
2.演唱(自选歌曲或戏曲、曲艺选段均可,60分);
3.朗诵(自选诗、寓言、小说片段或散文一篇,时间限定3分钟内,60分);
4.表演(由主考老师命题表演即兴小品,100分);
5.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4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3日至4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报到缴费,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5日至9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临帖、创作;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10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报到缴费,1月11日考试。
八、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总分均为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
1.影视节目制作类
(1)文艺常识综合测试(100分);
(2)编写故事(100分);
(3)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后写分析文章,100分)。
2.摄影摄像类
(1)画面组合(根据所提供的若干画面组合成一个画面叙事段落,150分);
(2)影视作品评析(看片分析,150分)。
(二)考试安排
报考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类专业的考生凭《专业考试证》、身份证于1月12日至13日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星沙特立路5号)报到缴费,1月16日至17日考试。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