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以下为2009年工作安排
一月 |
10日前 |
高校上报艺术特长生报名名单 |
有关高校 |
体检工作布置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 |
||
20日前 |
汇总审核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外省艺术院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
省教育考试院 |
|
公示经审核符合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 |
省教育考试院 |
||
中旬 |
下发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体育类招生工作文件 |
省教育考试院 |
|
二月 |
1日— 3月20日 |
外省艺术院校在我省设点专业考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有关考点 |
28日前 |
完成09年招生百问的编写 |
省教育考试院 |
|
审核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 |
||
审核照顾对象名单,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 |
||
三月 |
1日起 |
体检工作开始 |
市、县招办,中学 |
2日前 |
上报学业水平测试信息 (含信息技术考试) |
市、县招办 |
|
10日前 |
高校上报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
有关高校 |
|
15日前 |
集中公示测试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
20日前 |
上报学业水平测试考场编排信息 |
市、县招办 |
|
21-24日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28-29日 |
英语口语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教研室,市、县招办、教研室 |
|
29日 |
小语种(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 |
南京市招办 |
|
三月 |
待定 |
召开全省招生、计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高校 |
31日前 |
上报新增考点、县以下考点设置方案 |
市、县招办 |
|
完成08版录取软件现场端模块的修改 |
省教育考试院 |
||
全省试卷保密室网上巡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基本建成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 |
||
四月 |
1日 |
开始汇总各院校招生计划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4-5日 |
高水平运动员田径、游泳联合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8日前 |
审核公布新增考点、县以下考点设置方案 |
省教育考试院 |
|
8-9日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10日前 |
上报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志愿表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高校上报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0-22日 |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评卷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1日 |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续考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有关中学 |
|
体育专业统考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部分香港院校招生咨询会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2日 |
部分澳门院校招生咨询会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5日前 |
艺术专业校考院校上报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24日 |
体育专业统考考生报到 |
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院校 |
|
25日起 |
体育专业统考 |
省教育考试院、各考点院校 |
|
25日前 |
通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 |
|
保送生录取审核结束,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高校 |
||
30日前 |
正式上报全体考生报名信息库 |
市、县招办 |
|
进行考场随机编排,上报考生随机编排库 |
市、县招办 |
||
上报考点考场分布统计、试卷需要数 |
市招办 |
||
上报外语口语测试成绩 |
市、县招办、教研室 |
||
完成考务培训光盘的修改 |
省教育考试院 |
||
体检工作结束 |
市、县招办,中学 |
||
五月 |
10日前 |
通知体育统考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 |
15日前 |
高考考务工作会、网上评卷考务培训会,发放有关考试材料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 |
|
20日前 |
强化班录取审核结束,自主录取考生名单审核结束,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高校 |
|
30日前 |
小语种录取审核结束,并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试院、高校 |
|
31日前 |
下发高考《准考证》,核对相关信息 |
市、县招办,中学 |
|
按网上评卷要求组织模拟考试 |
市、县招办,中学 |
||
上报考生体检信息及残疾考生名单 |
市、县招办 |
||
制作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录像片 |
省教育考试院 |
||
六月 |
3-4日 |
接运、发放高考试卷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 |
4-5日 |
发放高考试卷 |
市、县招办 |
|
7-9日 |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10日 |
考生答卷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评卷点;领取标准答案合订本等 |
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 |
|
11-23日 |
高考评卷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15日 |
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名考生信息 |
有关高校 |
|
25日 |
通知高考成绩、公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各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 |
|
省教育考试院向香港单独招生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 |
||
25日至 7月4日 |
军事类院校军检、面试;公安、政法类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7月6日前提供信息) |
省军区、公安厅、司法厅、公安(政法)院校 |
|
27日至 7月4日 |
考生网上填报高考第一阶段志愿[含普通类提前本(专)科院校;体育、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其中,提前批次院校志愿27、28日填报,29日前确认)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30日前 |
录取软件培训、模拟演练,录取软件维护 |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
|
七、八月 |
7月26日前 |
第一阶段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高校 |
7月底 至 8月初 |
考生网上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含普通类第三批本科、第一、二批专科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中学 |
|
8月26日前 |
第二阶段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
省教育考试院,市、县招办,高校 |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