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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

2008年11月06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八、建立多元评价的录取模式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是招生考试制度的重点。以统一的招生考试为基础,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学校测试等方式,全面、综合考察学生。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高校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确定
    1.按照普通高校的办学层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科类设置普通高校专业录取资格。
    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三门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考生同一学科参加两次或以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取较高等级成绩。
    普通高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各类别高校指定的录取资格必要条件范围内,自主确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标准。
    2.依据统一招生考试成绩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在各层次、各类别高校录取资格范围内,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统一招生考试4科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综合素质评价可作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
 
  
(二)录取实施办法
    1.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录取实施办法。
    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般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录取办法,既要体现高校招生录取制度的公平,又要促进创新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的形成。
    2.一般本科院校录取实施办法。
    一般本科院校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确保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公平性的落实。
    3.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实施办法。
    逐步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办法改革。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一般高等职业院校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以后创造条件,积极探索,争取所有高等职业院校实施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择优录取的方式。

    4.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述实施办法和教育部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录取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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