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出台

2008年11月03日 来源: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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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辽宁省自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后,为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配套,自2009年起,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这是10月31日上午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逐步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

  “我省自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第一批接受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学生将迎来高考,届时我省将采用与课改相配套的高考方案,新方案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录取的参考。”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说,2009年起将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向普通高校提供,并逐步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在高中三年获得的各学科学分详细情况以及基本素养情况。基本素养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同时,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学生的特长和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情况也有相应的记录,以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业水平考试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从2009年入学新生逐步推进。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为3+文/理综合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说,2009年普通高中毕业生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理综合”指文科考生同时考政治、历史和地理三科;理科考生同时考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3+文/理综合的考试日期为国家规定的高考时间,共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