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9年高考基本不变 保送自主招生已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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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招政策
保送和自主招生相关要求和步骤敲定
保送生:09年四类学生符合保送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的,具有保送生资格:
(1)在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以上的学生。该部分学生名单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
(2)南京外国语学校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数不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语言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类专业,该部分学生名单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
(3)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校学习。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步骤:
11月1日至2日,学生照常参加高考报名。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2009年4月2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4月2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如2009年教育部保送生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招生:部分院校可突破5%限制
根据2008年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8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南京邮电学院共10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但教育部规定,只要高校生源多、质量好,自主招生将不受现有规定比例限制)。自主选拔录取只招收应届生。自主选拔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
申请自主招生考生可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2009年1月1日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入选考生将填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且只能填报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所院校。2009年3月31日前,院校将入选考生信息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将志愿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予以集中公示。
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省及院校的相关规定,将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志愿的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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