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9普通高校招生解答特殊类型招生疑问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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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含义是什么?考生如何报考?院校如何录取?
答:南京大学强化班是根据培养基础学科研究型人才和深化招生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需要,采取“提前招生、单独考试、自主录取”的招生形式。
南京大学强化班招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学生参加2008年11月1日-2日的高考报名。
(2)南京大学将推荐名额分配到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南京大学。
(4)南京大学对推荐报考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大学自主举行的考试。
(5)南京大学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6)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普通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关于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其它有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xgc.nju.edu.cn/bkzs/)查询或向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如2009年南京大学强化班招生有新的招生规定,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16、什么是院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哪些院校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答: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2008年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8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南京邮电学院共10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但教育部规定,只要高校生源多、质量好,自主招生将不受现有规定比例限制)。自主选拔录取只招收应届生。自主选拔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
17、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院校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
(3)2009年1月1日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4)入选考生填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且只能填报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所院校。
(5) 2009年3月31日前,院校将入选考生信息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将志愿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予以集中公示。
(6)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省及院校的相关规定,且已先期填报《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志愿的检索。
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且管理规范严格的高校,对审查、测试中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试点高校可参考其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破格投档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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