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扩大 报考方案有三类型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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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记者 陈洁文) 随着全国68家高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扩大,2009年国家不再限制优质生源高校自主招生的比例上限。昨日,记者邀请市教育考试院解释了高校实施自主招生的三种类型。

类型一:校测通过后仍需高考

这部分高校拿出全部招生计划的百分之几用于自主招生。要求学生通过测试,然后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入选后,还要参加全国统考,但录取时可享受一定条件的优惠。

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由教育部确定,2008年全国有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68所高校。随着今年教育部新政策出台,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已经不再限定为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北大明年自主招生计划就预计达7%。

参加该类型自主招生的考生,可通过中学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试点高校通过审查、面试等考核方式确定候选人,入选名单要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网站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教育部也会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类型二:面试可以决定录取

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为代表的高校,在上海地区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面试结果即能决定录取与否。

已被这些学校自主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参加高考,但高考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如复旦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453名考生,其中文科73名、理科380名,这些考生是通过“复旦水平测试”、自主申请、专家面试等程序脱颖而出的。

上海交大2009年的自主招生比例会略微超过5%,同济大学将超过5%,华东师大也将维持在7%左右。

类型三:测试合格即可录取

最后一种类型即为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考生参加这些院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不用再参加高考。

以北京市11所高职院校为代表的院校,在去年进行了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在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其中包含试点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高中会考成绩(应为合格毕业生)、高中阶段成长记录、推介材料等。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