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扩招收台湾学生范围 两岸有望互认学分学历
2008年10月29日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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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中专院校将面向台湾学生增加专门的学科、专业,对台单独招生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方式,扩大招收台湾学生的范围。与此同时,省教育部门也计划着手选派我省成绩优异的学生赴台学习全日制课程,并在全国率先试验两岸学分学历相互承认的制度。
选送学生赴金门高校学习
福建省政府27日转发《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明确,闽台高校之间将建立起高新技术项目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强对闽南文化、客家文化、闽都文化 、妈祖文化、宗教信仰、民间信仰的研究;医学院校将引进台湾高校在“药物动力学”方面的科研成果,填补我省空白。
闽台两地教育交流还包括遴选优秀学生送往台湾学习。目前,我省教育部门正着手计划选派学生赴台学习 ,鼓励企业参与进来。
此外,在继续选送学生赴台短期学习基础上,我省将着手推动高中学生赴台学习全日制课程工作。教育部门将以选送学生赴金门高校学习为试点,建立招生渠道,推动金门技术学院先行向我省招生。
鼓励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合作
另外,政府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合作,建立资助学生赴台学习的机制。根据企业的需求,学校遴选优秀学生,台资企业提供资助,进入台湾职技培训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实习。学生毕业后,资助企业可优先录用。
相关部门将为这些赴台学生提供多方面的机制保障,如简化办理手续,缩短赴台立项和审批的时间;学校选派的部分表现好,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在赴台学习期间,在学费和生活费方面可给予一定资助。
两岸有望互认学分学历
《意见》指出,我省将积极推动两岸学分和学历互认,做好两岸学分和学历互认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两岸高校的合作,开展闽台高校之间专业认证、课程衔接、教学质量认定和学分互认标准的研究。
财政部门也将积极鼓励职业院校对台合作办学,对职业院校引进急需的、空缺的学科和专业进行合作办学的项目,尽快给予审核审批。 对与台湾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优先扩大招生计划,在招生数上给予重点支持。
试点闽台大学生创业培训
《意见》要求积极推广福建农林大学引进台湾创业培训模式,实施“闽台合作大学生创业培训圆梦工程”,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
今后,在全省范围内将选择3所至5所大学,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开展闽台合作大学生创业培训,积极引进台湾优质创业项目,加快大学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做好创业项目对接服务。(陈娟)
选送学生赴金门高校学习
福建省政府27日转发《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明确,闽台高校之间将建立起高新技术项目的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强对闽南文化、客家文化、闽都文化 、妈祖文化、宗教信仰、民间信仰的研究;医学院校将引进台湾高校在“药物动力学”方面的科研成果,填补我省空白。
闽台两地教育交流还包括遴选优秀学生送往台湾学习。目前,我省教育部门正着手计划选派学生赴台学习 ,鼓励企业参与进来。
此外,在继续选送学生赴台短期学习基础上,我省将着手推动高中学生赴台学习全日制课程工作。教育部门将以选送学生赴金门高校学习为试点,建立招生渠道,推动金门技术学院先行向我省招生。
鼓励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合作
另外,政府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合作,建立资助学生赴台学习的机制。根据企业的需求,学校遴选优秀学生,台资企业提供资助,进入台湾职技培训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实习。学生毕业后,资助企业可优先录用。
相关部门将为这些赴台学生提供多方面的机制保障,如简化办理手续,缩短赴台立项和审批的时间;学校选派的部分表现好,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在赴台学习期间,在学费和生活费方面可给予一定资助。
两岸有望互认学分学历
《意见》指出,我省将积极推动两岸学分和学历互认,做好两岸学分和学历互认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两岸高校的合作,开展闽台高校之间专业认证、课程衔接、教学质量认定和学分互认标准的研究。
财政部门也将积极鼓励职业院校对台合作办学,对职业院校引进急需的、空缺的学科和专业进行合作办学的项目,尽快给予审核审批。 对与台湾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优先扩大招生计划,在招生数上给予重点支持。
试点闽台大学生创业培训
《意见》要求积极推广福建农林大学引进台湾创业培训模式,实施“闽台合作大学生创业培训圆梦工程”,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
今后,在全省范围内将选择3所至5所大学,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开展闽台合作大学生创业培训,积极引进台湾优质创业项目,加快大学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做好创业项目对接服务。(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