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9年高考11月1日报名 逾期不予补报
2008年10月28日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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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其中,高考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至2日,逾期不得补报。
根据规定,申请报考高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应届生、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时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汇总本地报名信息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江苏省2010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时间为11月3—4日。(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