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高考舞弊案揭盖子:多角度反思高考制度

2008年07月28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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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甘肃频道7月28日消息 近日,天水高考舞弊案揭开了盖子。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定性,此案为“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移民和外省籍考生替考相互交织的高考严重作弊案件”。这也让人们开始多角度、多层面地反思高考制度。

 

高考关系到千百万考生及家庭的命运。为了保证其公平性,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较为严格的制度。然而仔细审视我国的高考相关制度,不难发现其中的弊病:如考生户籍的限制,录取比例分配的不同等,人为造成了高考中的不公平。举例而言,多年来,北京、上海等地的考生以低于其他地区考生的成绩,能轻易地进入全国一流大学就读。而在山东、河南、四川等人口大省,分数的竞争异常激烈。这种不公平的户籍限制制度,使高考舞弊顺其自然地产生了。再如,大学录取比例分配的不合理,给教育欠发达地区的考生垒起了较高的入学门槛,使得本来就在教育起步阶段落后的欠发达地区的考生,再次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在此情况下,为了争夺有限的录取名额,一些人势必铤而走险,想方设法钻一些空子。

 

天水高考舞弊案发,将本来就备受争议的高考制度又一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然而,高考制度的改革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于是,新一轮的发现漏洞、利用漏洞的变通行为,继续在暗中进行。相关部门同时会采取填补漏洞的措施,监管与舞弊、执法与违法的手段相互促进,整个社会付出巨大的额外成本。此次天水高考舞弊案,由户籍管理、考生登记、考试组织、最终录取诸多环节组成的整个高考程序,形成了完整的“一条龙服务”。因而,防范高考舞弊,应当从严格监管和制度层面同时着手,加强各环节防范措施。

 

高考舞弊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竞争制度,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而且也触犯了刑律。我国高校普遍对考试作弊行为作出了严厉的处罚规定,但其执行情况令人堪忧,很多时候对校园里考试作弊一直缺乏严惩,使得严厉的处罚规定失去了让人畏惧的威严,甚至在普通考试中作弊,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天水高考舞弊案所涉及的考生,将会失去今明两年的高考资格,在许多人看来已经是相当严重的处罚了,但如果参照国外的有关法律,这样的处理实在过轻。

 

也有人认为,这些替考的考生本身就是受害者,他们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组织到天水替考的。我国当前的法律文化以及公众认同,普遍坚持对替考组织者施以重罚,但笔者认为不能轻易开脱替考考生的责任。事实上,替考的考生已经触犯了我国刑律:首先,获得伪造的身份证和准考证,跨省替考;其次,从最基本的正义观念来看,替考破坏了法律所维系的社会基本标准。作为“枪手”的考生在本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当然,为这些考生一路亮绿灯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则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作为考试组织者的相关部门,本应该是维持考试秩序、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把关人,但是由于相关人员在利益诱惑下的渎职,使得本应得到维持的考试秩序遭到了破坏,这种渎职违法行为应当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