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录取办法出台 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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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7月22日,下同)获悉,《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日前出台。今年四川普通高考第一志愿录取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
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 按比例投档
《办法》强调,今年在川招生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全面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普通高校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一般应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学校的投档条件时同时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再补投。
二视一:投档后不再享有第一志愿补投机会
《办法》要求,本科第一批录取时,继续实行“二视一”的投档办法。考生已因“二视一”投档,则不再享有其第一志愿院校因增加计划、定向、自主招生或艺术特长生等的补投机会。
征集志愿: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均设置为平行志愿,其投档时间安排在上一次填报的本批次并轨(定向)、预科志愿周转结束之后。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的,经省招考委研究,若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香港单招院校录取后
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此外,今年已被空军、民航飞行学院、非通用外语语种提前单独招生、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及艺、体院校(系、科)录取的,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