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查出高考移民38名 文科前10名有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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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批本科录取结束之际,7月22日,青海省招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在这一批次中共查处“高考移民”38名——
文科状元是高考移民
6月25日高考成绩公布,考生王湘苹以655分的高分夺得我省今年文科状元。然而,清华大学的招生老师就招生事宜联系王湘苹时,她却神秘“失踪”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得知王湘苹取得高分成绩后,清华大学负责在青招生的老师数次拨打她的电话,但始终联系不到她。无奈之下,招生老师求助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省考试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经多方打听,联系到了王湘苹,并通知她到省招办来一趟,但是王湘苹和家人迟迟不肯露面。
其实,高考成绩一公布,文科状元就引起了省考试管理中心的重视。我省牧区教学质量普遍不高,考出这么高的分数实属难得,省招办怀疑王湘苹可能是“高考移民”。加之王湘苹一系列反常的表现,再次引起了省招办的注意,在翻阅王湘苹的档案时,工作人员发现王湘苹的户口簿上写着父亲张杰的工作单位为“直岗拉卡派出所”,但她的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却是“水电四局职工”,随即,省招办要求尖扎县政府、县招委、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王湘苹的资格再次审查。
不仅仅是省考试管理中心,关注王湘苹的还有西宁市部分中学的教师、考生家长和读者。其间,有多位读者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报料今年的文科状元为“高考移民”,并提供了相关的线索,本报记者根据所提供的线索展开采访,同时查阅我省第一批次的录取名单,均未发现王湘苹被录取的情况,另外记者数次拨打王湘苹的电话,始终没人接听。
经过省考试管理中心二十多天的调查,查明虽然王湘苹的户口、学籍、高考报名审查等资料都齐全,但这些资料漏洞百出,有信息不实之嫌,同时,工作人员发现王湘苹的学籍档案有伪造和空挂的现象,随即又核对考生父亲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查确实有问题,最终认定王湘苹为“高考移民”
王湘苹在今年的高考中,实际考了620分,排名我省文科第一名。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的高考报名档案显示,这名考生为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中学学生,在今年的高考中,她以牧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在享受了35分的加分政策后,以总分655分的高分摘取青海省文科状元头衔,和第二名考生(617分)在分数上拉开了不小的距离。这名考生填报的志愿为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据了解,清华大学文科首次在我省计划招收2人,其中,法学1人、经济与金融(国际班)1人。
为了维护青海考生的利益和高考录取公平,在录取期间,省招办当即作出了停止对王湘苹的投档决定,并取消了王湘苹的高考录取资格。
文科前十名中竟有名“高考移民”
“喂,你好!是西海都市报吗?这几天第一批本科正在录取,许多重点院校的录取名单已经公布了,怎么没看见咱们省文科前10名中的刘晓曼和夏雨欣,他们不会也是高考移民吧,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不能让这些人挤占了在我省招生的高校名额。”7月20日,连续有两位考生家长给本报打来电话。
接到电话后,除了文科状元王湘苹外,记者经过调查,首先核实了刘晓曼和夏雨欣分别以613分(裸分)和608分(裸分),位居我省文科第5名和第9名。同时,记者从提前单独录取院校名单和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名单上,仔细查找了这两名考生的录取信息,结果直到第一批次录取结束,这两名考生仍“音讯全无”。7月22日,经省考试管理中心核实,这两名考生也属“高考移民”,目前已经被取消录取资格。
7月22日,省招办就我省“高考移民”的查处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从7月1日开始,省招办接收全省二本以上考生档案,到7月21日第一批本科招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省招办和全省各级招生委员会上下联合审查考生资格,共查出38名不符合我省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并取消了他们的录取资格。其中,在接收档案资格审查阶段,省招办和各级招办、政府共查处23名“高考移民”;录取阶段截至7月22日,省招办又查处了15名“高考移民”。
根据我省的相关政策,对于凭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已经入学就读的要取消学籍。目前,我省查处的这38名“高考移民”已经被取消了今年在我省高考的录取资格,并且他们将永远被取消在青海参加高考的资格。
谁为“高考移民”开路
“搭桥”落户、“空挂”户口、持假学籍、冒名顶替是“高考移民”惯用的伎俩。由于我省基础教育相对落后,高考录取分数线相对偏低,因而省外一些考生绞尽脑汁,用不正当的手段到我省参加高考,来争夺我省有限的重点院校和本科院校的招生名额,直接侵害了我省广大考生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省高考资格审查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每年秋季赴省外借读的高一年级新生进行资格审查登记;二是审查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的资格。考生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除省教育厅、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范围之外,还有省政府[2007]17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其中指出,各级政府、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省招委会制定的报考条件和报名办法,采取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户籍底册核查,省外借读学生高一注册,报名资格公示、鼓励举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在外借读、高中中途转学、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冒名考试等情况,对为“高考移民”出具假学籍、假证明、假户口的以及审查工作出现失误的当事人,要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统计,近几年我省查处“高考移民”或不符合我省报考、录取资格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尖扎县、格尔木市、玉树藏族自治州等地。今年,我省在这3个地区共查出18名“高考移民”,其中尖扎县4人、格尔木市12人、玉树藏族自治州2人。
省政府、省招委始终对我省高考招生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对考生资格的审查工作尤为重视。2007年,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今年4月,在全省高校招生工作会上,与各州、地、市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签订了责任书,其目的就是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厉打击省外利用“搭桥”落户、“空挂”户口、持假学籍、冒名顶替等不正当手段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行为。同时,明确了教育、公安、纪检部门的职责和省、州(地、市)、县三级教育、公安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查、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然而,就是在相关部门的层层把关下,“高考移民”还是乘虚而入。
封堵“高考移民”的源头
我省在外借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高考前为第一阶段,对所有报名学生的户籍、学籍严格审查,对不符合在青高考资格学生名单在发放准考证前,必须报到省招办予以注销;高考结束至建档前为第二阶段,重点审查上线考生在青考试和录取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以建档;录取审查过程为第三阶段,对预录取状态考生档案资料再进行全面核实,不符合条件者当即取消录取资格。
因此,从外省来青读书或者参加高考,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考生和其监护人的户口问题。有了在青户口,就意味着考生基本拿到了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通行证”。
青海省招委和青海省教育厅对普通高校招生户口规定中有一条这样写道: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从我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高考前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必须满五周年。“空挂户”是人户分离的一种现象,指公民户口迁入某地后,居住、工作却在另一地。它是“高考移民”惯用的手段,因此,解决“高考移民”问题,堵住“高考移民”的源头关键在户籍管理。
我省有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对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进行户口迁移和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可能涉嫌“高考移民”的户口迁移事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从外省迁入我省学生及家长的户口迁移证、准迁证要严格审查。严防出现“一人双证”“一人双号(两省号)”的问题。
对于违规落户、违规办证的违法犯罪案件,我省公安机关明确指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