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招27日开始录取 高校退档须说出理由
2008年07月23日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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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余媛媛 实习生 李明达)记者昨日获悉,我省高招录取工作将于27日开始,近日出台的《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规范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在川招生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全面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高中中专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专科第二批之后进行。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招考委划定的非延考区和延考区各类别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各院校的调档分数线,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各学校传送考生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经扫描的《考生登记表》和《考生体检卡》的图形信息,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高考成绩和各项政策性照顾项目,外语口试成绩信息(报考军事、武警院校的考生还有面试、军检信息,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还有政审、面试结论信息)。
录取中,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按比例投档足额时,学校应在所投档案中录取满额。当同批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学校除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的限制,应按学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执行;在后续志愿投档后,学校不得退掉此前已投的考生档案。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校应写明退档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