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五所院校考生面试名单8日确认公布

2008年07月07日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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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公安(司法)类、其他类院校的招生体检、面试办法已经出台。记者昨日从省高招办获悉,凡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上海海关学院的考生,7月6日必须到当地招生办确认是否有进入面试名单后,再按时参加面试;凡没有公布名单的其他院校(如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考生可按照要求自行前往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公安类本科院校


  公安类本科院校包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血检、面试定于7月7日至7月8日进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地点设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飞路106号,心连心大酒楼旁)。省高招办提醒,此前公布的地点设在福建警察学院作废。


  面试考生须自带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2张和运动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血检费10元/人,面试(含体能测试)费100元/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面试费35元/人,军检费120元/人。


  司法类院校


  司法类院校包含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面试定于7月7日进行,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面试地点设在福建省警官职业学院(晋安区鼓山前横路127号,办公电话:83646556、83646712),考生可乘坐962、968、722、726、27路公交车到达面试地点。面试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交面试费50元/人。


  其他类院校


  其他类院校包含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上海海关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面试定于7月7日进行,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面试地点设在五一北路172号(长城酒店背后)“武警接待站”,接待站总机号是87552780。有招生计划的行政区域且分数达到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和高考成绩单。


  上海海关学院面试定于7月7日进行,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逾期不候。面试地点设在福州海关(福州市五一北路110号)。面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


  公安类专科院校


  公安类专科院校包含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凡第一志愿报考上述3所院校且成绩在专科线上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定于7月23日至7月24日进行,其中,23日安排福州考生面试。有特殊原因未能参加23日面试的考生也可参加24日的面试。面试地点设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2张和运动鞋。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血检费10元/人,面试(含体能测试)费100元/人。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面试费35元/人,军检费12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