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类学校秋季开学免除灾区学生学费住宿费

2008年06月27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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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辟绿色通道 开展心理辅导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出通知,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凡在福建各类公办、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不含部属院校)就读的四川地震重灾区45个市、县、区及甘肃地震重灾区17个市、县、区范围内,家庭人员在地震中伤亡或房屋严重受损的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均可免除3年学费和住宿费。对灾区学生的免学费和住宿费资金原则上由学校从学费收入提取的资助金中予以安排。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为受灾家庭学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尽快安排好他们的学习生活。各高校要组织教师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消除灾害阴影。各地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多方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受灾学生的资助工作。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2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