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作文题目“好奇心” 引起广泛争议

2008年06月13日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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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江苏高考作文题是“好奇心”。这篇作文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议论,有人说作文过于“低幼化”,也有不少人说作文审题容易,给考生更大的发挥空间,是一道难得的好题。如何理解“好奇心”,是一个很有兴味、很能开启思维的话题。快报特约请青文教授撰文探源释疑,以解公众悬念。

 

“好”,本身就是一种心理状态,为何在“好奇”之后还要加一“心”字呢?推究起来,“好奇心”之“心”,乃“心态”、“心性”之意也。

 

所以,写“好奇心”,严格说来,侧重于一种心态、一种心理特征。“好奇”不等于“好奇心”。

 

“奇”,常与陌生、新颖、怪异、未知、神秘等相连,是认识主体有感于事物呈现出来的感性特征。“好奇”是对事物感性特征的兴趣,是专注、关切、探索、认识、研究的开始阶段,是形成复杂、深入、系统精神活动的“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因而,是一切探索的由头,是最初的、最浅层、最表面的感性的引发。停留在这种浅表层面的心态叫做“好奇心”。

 

“好奇心”缺乏深度,因此人们常常加上“浅薄的”来形容。只有过了“好奇”阶段,进入专注,进入分析、综合、推理等较为深入的精神活动,才能够进入认识过程的初级、中级和高级阶段。“奇”字,正说明对象尚处于陌生、无法或难以了解的阶段,因而只是一种认识可能性的触发——最常见的是好“奇”之后见到的是平“常”。“奇”不“奇”,“奇”在何处,“奇”之为“奇”,“奇”之为“常”等等,则均须在一种诱惑性、惊讶性、吸引性所生的“好”之后才能产生的。

 

“好奇”所“好”的“奇”,指的是对象显现出来的特征。“好奇”总是有对象的。“好奇心”的对象则不大同,可以说,以“好奇心”对待事物,如此,“好奇心”这个题目就存在着“不及物”的问题。“好奇”有对象,在对“对象”好奇之后,就进入了“探索”,这时就不再是“好奇”的浅表层次了。认知活动需进入逻辑思维,审美活动需进入“移情”、“共鸣”、“理解”等。道德修养则基本上与“好奇”无关,只能说对道德之“做”表现“好奇”而不能对道德之“是”“好奇”。 

总之,写“好奇”必然要写到其对象,一旦写到对象,写对象之“奇”,就已不是写主体之“好”、之“好奇心”,而是写客体了。写对“客体”的“好奇”之后,进入对客体的认知探索,就必然超出“好奇”层次进入复杂层次,或者是“好奇”的主体进入复杂的精神活动,或者是对对象本身的刻画与认知进入到“奇”之后的层面。

海德格尔分析“好奇”,揭示了其特征,乃是等闲的看,它忙于东看看西看看,却不是为了理解它看见的事物,而只是为了看看而看。它贪新骛奇,只是为了从这一新奇跳到另一新奇上去。这说明了“好奇”的特点,一是“无所逗留”。意识对象不断转移,不停留于一个对象,因为好“奇”本身就要求着感觉的转移;二是时间、过程短暂。只是感觉印象而已,没有更深一层的意识活动。这种评说,相当深刻地显示了“好奇”的心理特征。因而,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中,对好奇心的评价是相当负面的。鲁迅笔下的“看客”也是这样的“好奇”者。

 

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常用牛顿与苹果的故事来说明好奇与科学发现的关系。要思考的是,同样的苹果,砸在别人头上,为何砸不出万有引力定律呢?很显然,首先,别人不会像牛顿一样提问——提出问题本身,就已经包含着解答的思路了。这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问之所问”与“问之何所问”。提问的问题本身就有其“前提”,有其“事先引导”。这个问题,不是“好奇”,而是一种科学思维。假如别的物理学家发问,问题可能就是:为什么苹果越落越快?大、小苹果落地时间一样吗?如此等等。换言之,牛顿的问题不是苹果砸出来的,而是牛顿独特的物理学思维与具体现象的相遇。更深一步来看,是科学思维中一个产生灵感的契机,而不是浅层的“好奇心”所引发。灵感是长期蕴藉的瞬间顿悟,牛顿的顿悟所引起的“深思”——科学的推演,才真正产生了万有引力定律。把“好奇”与万有引力定律直接挂钩,固然浪漫,却省略、忽视了太多太多艰辛的科学研究,是对牛顿精神劳动可悲可笑的无知。

 

止于“好奇”,止于“好奇心”,恰是中国文化中意象思维的初始阶段,是直感思维而非直觉思维。西方思维则努力克服感性局限,追求理性的无穷探索。中国古代文明缺乏科学,或者正与这种直感而印象的思维方式相关。但中国古代已有博大精深的文化成果在,均是远远超越“好奇心”的产物。追求“道”、“理”的“常”、“永恒”、“普遍”……才是一切文化最为重要、核心的智慧。(组稿 黄艳 谢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