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成绩不得排名次 不得进行表彰奖励

2008年06月04日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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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要求各级不得用高考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不得进行高考表彰奖励。 
    
    我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用高考成绩进行排名排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为标准奖励或处分教师。据了解,除各级招生机构内部使用和向考生本人提供外,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严禁以任何形式统计升学率等高考成绩信息,切实减轻教育部门和学校在高考成绩方面的压力。(记者 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