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对地震灾区高考考生入学的照顾政策
2008年05月29日
来源:兰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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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四川汶川等地发生强烈地震,波及甘肃、陕西等省份。考虑到重大自然灾害对灾区考生高考的影响,体现我校对灾区考生的关爱,同时兼顾教育公平,我校经慎重研究,对地震灾区高考考生的入学政策确定如下:
一、地震灾区考生考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重点线),可优先录取。
二、取消对于地震灾区高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单科成绩要求,即考生不受我校2008年招生章程中关于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的限制。
三、对在灾区省份自主招生的缺额计划,全部投放在灾区省份。如果报考考生生源充足,我校还将追加部分预留计划。
四、对考入我校的灾区孤残考生免收学费并提供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五、我校对于2008年由灾区考入学校的新生,将给予一定的资助,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设立地震灾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特困生助学金,帮助灾区考生顺利入学。
七、对于教育部、灾区省份关于受灾高考考生的照顾政策,我校将予以认可并认真贯彻执行。
八、地震灾区范围的确定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一、地震灾区考生考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重点线),可优先录取。
二、取消对于地震灾区高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单科成绩要求,即考生不受我校2008年招生章程中关于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的限制。
三、对在灾区省份自主招生的缺额计划,全部投放在灾区省份。如果报考考生生源充足,我校还将追加部分预留计划。
四、对考入我校的灾区孤残考生免收学费并提供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五、我校对于2008年由灾区考入学校的新生,将给予一定的资助,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设立地震灾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特困生助学金,帮助灾区考生顺利入学。
七、对于教育部、灾区省份关于受灾高考考生的照顾政策,我校将予以认可并认真贯彻执行。
八、地震灾区范围的确定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